首页   |   部门简介   |   办事指南   |   基层党建动态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学习园地   |   组工信息   |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   党纪学习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党的基础知识 >> 正文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把握好哪些基本要求
2017-08-31 22:40     (点击: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应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1)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制定。凡属关系全局的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中央统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以及干部管理体制的变更或调整,必须由中央决定或批准;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在贯彻执行中,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所制定的一些具体政策规定和改革措施,必须与中央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2)各级各类干部的管理、决定任免或推荐提名必须由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在这个原则下,干部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办理。其中部分业务由党委有关部门在组织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办理。(3)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承担起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4)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必须依法办事,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既要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也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把好用人关,如果用不好权、把不好关,在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严肃进行问责。要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注意发扬人民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来源: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教程)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滇ICP备05001257号
地址: 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 邮编:650500